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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日报》:失足少年圆了大学梦

发布时间:2014-08-25 08:41:40


    本报记者王淼 通讯员 杨建敏 张长海

    “非常感谢法官叔叔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顺利考上大学。”8月19日,18岁的赵小勇(化名)拿着河南理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和父亲赵振业一块儿来到淅川县法院向法官们表示感谢。

    谁能想到,法官们眼前这位充满朝气的大学生,在半年前差点因为一时的冲动锒铛入狱……

    哥们义气当帮凶

    2013年7月10日下午,高二学生赵小勇放暑假后待在家中闲着无聊,朋友张某、孙某、胡某等5人约他晚上到田地偷西瓜,赵小勇一口答应。晚上12点多,赵小勇趁父母熟睡之际,骑上摩托车到某网吧与朋友会合。在网吧玩游戏的过程中,张某找到赵小勇和其他伙伴,说自己被人欺负。为帮朋友出气,赵小勇同张某一行5人竟将李某、李某某打伤。后经鉴定,二人均构成轻微伤。

    8月7日,赵小勇支付两名被害人各项费用共计1万元,达成赔偿协议。随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取保候审。

    法官决定“拉一把”

    2014年4月23日,案卷移送至淅川县法院少审庭。承办法官杨龙飞在翻阅卷宗后考虑到赵小勇高考在即,如果开庭审理、判决,势必会给其心理上造成一定负担,可能会影响到其高考。随后,合议庭决定先到赵小勇的学校和村庄了解情况。

    当从法官口中得知赵小勇的事情后,他的老师和邻居们都不太相信。这个平时沉默寡言、学习优异的“尖子生”为何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如果就这样进了监狱,实在太可惜了,还有挽救余地吗?”走访中,左邻右舍纷纷向法官说情,能否酌情对孩子从宽处理。

    在对赵小勇深入调查后,杨龙飞法官陷入了深思,这是一个平时学习用功,此前并无劣迹的少年。如果将他判刑入监,不仅达不到矫正目的,还可能会彻底改变他的一生。案情马上汇报给了淅川县法院党组。经过合议,法官们决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特意将开庭时间排在高考后的6月19日,并争取对赵小勇宽大处理。

    高考结束后,庭审如期而至。赵小勇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失足少年终圆梦

    焦急的期待,赵小勇终于等到了自己高考成绩——482分。填报志愿期间,法官们又第一时间和他取得联系,帮助他填报志愿。最终,赵小勇收到了来自河南理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也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3

    http://epaper.01ny.cn/http_rb/html/2014-08/25/content_138642.htm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4年8月25日“平安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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