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官叔叔给了我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让我顺利考上大学。”昨日,18岁的赵小勇拿着河南理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去学校报到前,与父亲一块儿来到淅川县法院表示感谢。
谁能想到,考试前因寻衅滋事犯罪差点被判刑入狱的赵小勇,今年考了482分,顺利走进大学校园。
为义气少年当帮凶
去年7月10日下午,上高二的赵小勇放暑假在家无聊之际,朋友张某等人约他晚上去偷西瓜,赵小勇一听就同意了。为了防止被看瓜人发现,他们约定晚饭后先到县城网吧集合,玩会儿电脑后再行动。晚上12时许,赵小勇趁父母熟睡之际,骑上摩托车到网吧与朋友会合。在网吧玩游戏的过程中,张某找到赵小勇及其他伙伴,说他被人欺负了。随后,赵小勇同张某一行5人将李某等两人打伤。后经鉴定,李某等两人的损伤均构成轻微伤。
赵小勇向两名被害人赔付各项费用共计1万元,达成赔偿协议后,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取保候审。
法官决定“拉一把”
今年4月23日,赵小勇的案卷移送至淅川县法院少审庭。按照惯例,此案走简易程序将在20天内开庭。承办法官考虑到赵小勇高考在即,如果开庭审理、判决,势必会给其心理上造成一定负担,甚至会影响到其高考。随后,合议庭决定先到赵小勇的学校和村庄了解一下情况。
得知赵小勇的事情,老师和邻居们都不太相信,这个平时沉默寡言、学习优异的“尖子生”,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走访中,他们纷纷请求,能否酌情对孩子进行从宽处理,救救这个孩子。
调查结束后,法官陷入了沉思,赵小勇是一个平时学习用功,此前并没有劣迹的少年。如果将其判刑入监,不仅达不到矫正的目的,还可能会彻底改变其一生,给他的家庭也将带来无尽的痛苦。为此,淅川县法院党组决定为了不影响其高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特意将开庭时间排在其高考后的6月19日,并争取对其宽大处理。
最终,淅川县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以被告人赵小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个已经犯罪的少年没有走进监狱。
给孩子一个机会
“通过这件事,让我明白了遵法守纪的重要性,以后我将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学习工作,回报社会。”领到判决书后,赵小勇表示。
承办此案的法官杨龙飞说,以往很多未成年人犯罪被捕入狱后,对其形成二次污染,出狱后很难融入社会,极易发生再次犯罪。特别是像这种在校生,一旦入狱,不仅会影响学业,而且其人生轨迹也会发生很大变化。他建议,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处分,不能机械地就案办案,而应从其再犯可能性、社会融入性、人身危害性等角度予以考虑,尽可能地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予以宽大处理,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文中当事人为化名)⑤6
http://epaper.01ny.cn/http_wb/html/2014-08/25/content_1384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