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平安河南调解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事迹展示

发布时间:2014-11-17 10:59:55


    闫静,女,2006年进入邓州市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2012年4月至今任该院民一庭副庭长。“让当事人满意”、“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是她一直追求的目标。工作中,她耐心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说,注重与当事人之间的情感沟通,善于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设身处地去思考矛盾产生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关键和所能接受的向对方让步的底线,进而提出合情合理的纠纷解决方案,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化解了矛盾,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海洪泽,男,199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邓州市法院文渠法庭庭长。他一直追寻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追寻着公平与正义,弘扬马锡武审判方式,创特色调解之路。所办案件能够做到辨法析理,使胜诉方满意,败诉方服气。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在2001年度、2004年度先后被南阳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3年被团市委评为“新长征突击手”,2008年荣立邓州市平安建设三等功,2009年被南阳市中院评为调解能手,2011年荣获邓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顾东升,男,现任方城县法院城关法庭副庭长。他自2005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在基层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来,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保持以民为本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近年来,他先后获得了“全省十大调解能手”、“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南阳市勤政廉政政法干警”、“南阳市法院调解能手”、“南阳市法院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13年至2014年,他被评为方城县第三届道德模范、方城县第七届十大杰出青年。

    史永均,男,现任方城县法院独树法庭副庭长。他扎根基层,在法庭一干就是13年,每年办理的案件均超百件,经他审理的案件无矛盾激化,实现了案结事了的审判效果,被群众称赞为“办案状元”、化解矛盾的“排雷工兵”。他先后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工作标兵。2010年被南阳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2012年在南阳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等五部门联合举办的南阳市“十佳法官”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十佳法官”。

    王充飞,男,现任内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二庭副庭长。入院工作以来,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被上级法院评为“年度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被南阳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6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先进个人。他牢固树立了为人民群众办事的信念,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促成当事人和解,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他所承办的案件,调解率达到63%,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唐念存,2004年进入唐河县法院工作,先后在桐寨铺法庭、城区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从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副庭长,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从事审判工作。8年来,她始终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执法为民理念,在法庭工作中十分注重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面对当事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形,她总是能找出矛盾的解决点,尽心尽力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她所审理的案件调解率达到74%,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

    张建伟,男,南召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的一名审判员,已过不惑之年。自1996年7月份进入法院工作至今,一直处于审判一线,先后在告审庭、审监庭、民事一庭工作过,屈指数来,从事审判工作已有18个春秋。近20年来,他平均每年办结案件超百件,调解结案率在半数以上,在去年办结的近90件案件中,调解案件占52%。

    刘永晓,男,1998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7月经省高院招录到唐河县法院工作,在该院昝岗中心法庭一干就是8年,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调解始终贯穿案件的全过程,所承办的所有民事案件,无一上访、缠访。他年年被单位评为办案能手、先进个人。2011年12月,他所在法庭被共青团南阳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13年4月,他被南阳市委政法委授予“一村四警联村优秀干警”称号。

    姬海朝,男,现任西峡县法院双龙法庭庭长,在基层法庭工作10余年。自2010年担任双龙法庭庭长以来,他带领全庭干警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21件,审结513件,结案率达99%,其中调撤487件,调撤率达95%,首创在全省有较强影响力、深受好评的“车载法庭”。他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调解能手,2012年荣获“全省十大人民满意法官”称号,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13年被南阳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联村干警;2014年荣获“全国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光伟,男,桐柏县法院审判员。2005年10月1日进入法院工作,2006年3月至今在桐柏县法院埠江法庭,一直奋战在为人民大众服务的一线。埠江法庭辖区内既有道路通畅、经济发达、群众文化水平较高的油区,又有地处偏远山区、物质匮乏、群众法律知识欠缺的农村地区,案件类型复杂,在法庭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他年均结案80余件,其中调解结案60余件,人民满意度为100%。

    王建业,男,2009年进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安皋法庭工作,2013年6月调整到该院蒲山法庭从事民事案件审判和调解工作。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在农村法庭,深入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他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不忘本,贯彻“全程调解”司法理念不放松,坚守司法公正底线不动摇,用自己的细心、耐心、恒心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其换位思考,帮其排忧解难。在法律的框架内,对症下药,辨法析理,恰当处理纠纷,全心全意服务辖区百姓。

    汪新法,男,现年57岁,1986年3月选调至淅川县法院荆紫关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他在豫鄂陕三省接合部的荆紫关法庭一干就是29年,他足迹踏遍辖区3个乡镇的91个行政村。凭着丰富的工作经验,执着的为民情怀,他创下了办理案件36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发放改判、无一上访,无一投诉的纪录。在双侧骨股头坏死后,他拄拐坚持办案18年,事迹曾先后三次受到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的批示。2012年,他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去年并被评为“全省十大感动当事人法官”。

    刘洪豪,男,现任西峡县人民法院丹水法庭庭长。他独创的“四心”办案法,即“耐心、热心、诚心、公心”,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近3年来,他审结481起案件,无一发还改判,无一引发当事人上访或引发矛盾发生,把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之中,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及“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其曾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干警”称号,被南阳市中院、县法院评为“调解能手”、“廉政标兵”,2012年被南阳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3年所在法庭被南阳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马华强,女,历任淅川县法院书记员、审判员,现任九重镇法庭副庭长。在法院工作19年来,她审结各类案件1300余件,无一发还、改判、申诉、上访。她多次被评为“调解能手”、“先进工作个人”、“三八红旗手”、“维权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评为“全市巾帼建功标兵”。九重镇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矛盾相对集中,她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投身“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中,先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群众的赞誉。

    李智,男,现任镇平县法院卢医法庭庭长。1998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科级审判员,多次被评为“调解能手”、“办案能手”、“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他政治坚定,业务精通,10余年的审判工作使他深谙当事人的诉讼心理,娴熟地掌握了调解技巧,无论从事行政审判还是民事审判,他所承办的案件大多数以调解、和解或撤诉方式结案。近3年来,他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引发群众不满,调解率在90%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张都,男,现任镇平县法院柳泉铺法庭副庭长,1998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调解能手”、“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自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天天和群众打交道,处理更多的是婚姻家庭、相邻关系、赡养等民间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15年来,他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300余件,调解率在90%以上,所办案件无一因处理不当引发群众不满,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陆续刊出)

    投票说明

    1.网络投票:登录平安河南网(www.hnfzb.com),进入“平安河南·调解之星评选活动”投票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投票。

    2.邮寄投票:剪下报纸上的选票,在候选人姓名后的空格内打钩,选票填好后寄至:郑州市郑汴路136号河南法制报社120A室;邮编:450004(在信封正面右下方注明“平安河南·调解之星评选”字样)。

    3.投票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本期刊出的候选人15日内投票有效(邮寄方式以邮戳时间为准)。

    投票咨询电话:(0371)

    56576825。

    (候选人排名不分主次)

    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14-11/17/content_1178729.htm?div=-1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4年11月17日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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