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调成了!”近日,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风情小镇陶岔风情社区建筑工地指挥部,看着原被告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马华强如释重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马华强,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法庭庭长。这是这起承揽合同纠纷自4月3日立案以来,法庭组织进行的第七次调解。
2013年7月,黄某与负责承建的南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四施工队的朱某、徐某签订劳务合同,承揽部分所建房屋的木工配套制作安装工程。其间,黄某共加工木工5272.64平方,朱某、徐某陆续向黄某付款301875元,还欠部分货款未予支付。因索要无果,黄某将朱某、徐某诉至当地法庭,要求两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27万余元。
经查明,黄某承建的工程确实存在瑕疵,12户别墅地基木工不是其所加工。被告方要求扣除未施工工钱,对瑕疵进行修复,并按照行业规定,扣除总款数的5%作为质保金。对此,黄某不予认可,要求必须全额支付。
双方各执己见,不愿退让。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就要做工程质量技术鉴定,鉴定费用高达15万元,不仅会增加双方诉累,而且诉讼期会延长。眼看汛后通水在即,此村是为安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迁出居民而打造的“民心工程”,一刻也不能耽误。
法庭决定全力调解此案,在冻结了被告方相对应的财产后,马华强没有急于开庭,而是把重点放在了采取一切方法,动员多方力量做双方“温情”化解工作。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原告黄某同意扣除部分工程款交由被告方负责修复,被告朱某、徐某在7月20日前支付原告黄某工程款19万元。(赵晖 白丞博 张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