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和核心水源区,随着2014年中线工程的正式通水,保护好百亿生态源,确保一库清水永续京津是历史赋予淅川人民的一项重任,做为辖区法院该如何面对新形势下的挑战?
专业审判生态案件建立“绿色通道”
“看,桥两侧的护坡和绿化都是我们做的。”站在南水北调中线大渠肖楼桥上,来自湖北的孙某说。2013年4月至12月,他带着工人参与渠首两旁部分绿化工程。工程结束后,包工头赵某在结算了部分工程款后,还欠他和秦某等5人劳务费共计32、5万元。
今年5月,在多次讨要无果后,孙某等5人将赵某、北京某公司起诉至辖区淅川县法院。
农民工兄弟背井离乡为“国字号”工程增光添绿,工钱不容拖欠。淅川法院“环保合议庭”立即启动了绿色通道,缓交诉讼费,指派擅长民商事审判法官马华强具体经办。
“没想到,3天时间马庭长就为我们要来了‘血汗钱’!”取款后,孙某等5人专程给法院送来了锦旗。
审判执行是第一要务,保护生态是第一责任。主管副院长秦银安介绍,为涉生态环境案件建立“绿色通道”是淅川法院根据县域特点,成立了由行政、刑事、民事部门法官为主体,有关部门人员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合议庭”,对涉生态环境案件实行归口审理,专业化审判,以“便捷、服务、高效”的绿色通道,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犯罪。
创新机制宽严相济重“悔过修复”
4月9日下午,淅川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马蹬镇金竹河村巡回审理被告人孙某失火罪一案。“是我不小心点燃了山林,我愿意恢复植被。”63岁的孙某满怀愧疚的向法庭表示。
去年3月18日,被告人孙某在山上自家地里进行春耕时,将烟蒂随手扔在了旁边的荒草中,因当天风大,致使荒草点燃后引起山坡大面积着火。随后,在闻讯赶来的乡亲们帮助下将大火扑灭。经鉴定:孙某引燃的该山坡过火面积4.33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18公顷,荒山面积2.15公顷。
法庭当庭判处被告人孙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要求孙某在二年内对被毁山地进行育苗护绿,待法院与林业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将退回其缴纳的5000元复植补绿保证金。
“悔过修复”是该院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制度的同时,尝试适用的生态恢复司法机制。通过要求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确保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避免了“以刑代罚”、“一罚了之”的现象,真正让当事人思想上受到触动,行为上有了约束,素质上得到提高,从而营造人人重环保,事事讲环保,处处护环保的良好氛围。
互通联动整合资源形成“生态合力”
“有了法院牵头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现在办理一个涉生态环境案件仅需要3到5天时间就办好,可方便了!”淅川县政府法制办主任殷国红说,为了让百亿生态源可持续发展,淅川法院高度重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就生态资源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当好生态管理的“预警器”。
为了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局面。该院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案件审判机制,通过加强与县林业局、环保局、丹江湿地办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建立定期座谈,日常案件通报,重大案件会商、专案联动执法等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产业转型转出绿色发展,司法能动动出生态文明。面对新形势下的挑战,淅川法院院长魏建国表示,法院不仅要勇于担当,乐于奉献,更要善于作为,奋勇向前,让淅川的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真正让库区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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