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法院近两年判了30余位村干部

《南阳晚报》: 别以为官小 犯罪“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5-12-29 14:20:06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王 彬 张长海)12月25日上午,淅川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对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审理情况,据了解近两年来共有37名村干部受到处理。

    淅川县法院针对近年来村干部利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现象呈上升的特点,对“村官”犯罪实行“零容忍”。

    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淅川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33件、审结26件,所涉罪名主要有: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等,共有37名罪犯受到处理,其中31名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20名罪犯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名罪犯被判处拘役刑罚,3名罪犯被单处罚金,2人被免于刑事处罚。⑤5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2015年12月29日《南阳晚报》W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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