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葭 通讯员 赵晖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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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选出了10起本地重要司法事件,带您共同见证“法治南阳2015”。2015年,全市法院依法惩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案198件282人;走访全市骨干企业436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6件;连续7次开展活动帮农民工讨薪;依法减缓免653名当事人诉讼费用613.8万元。
◎“一把手”审案推动司法改革
2015年6月30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景玉担任审判长,对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案公开开庭审理,拉开了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帷幕。
为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2015年,全市法院全面推进新型合议庭建设和院庭长直接办案机制。院长亲自办案不仅有效缓解了案件数量增加给法院带来的诉讼压力,也是落实司法改革,实现优质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的必然要求,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调动了全市法院法官多办案、快办案的积极性,提升了办案质量。全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及审委会委员共审理案件6968件,其中“一把手”院长担任审判长办案81件。
◎36次发布会彰显司法公开
司法改革关系社会民生,重要内容如何传递到群众生活中?2015年,全市法院重新修订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共确定新闻发言人14人,并通过媒体及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新闻发言人照片、名单及联系电话,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可通过新闻发言人了解相关信息,搭建了法院—媒体—社会沟通的新桥梁。
2015年全市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6次,其中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7次,内容涵盖服务大局、司法改革、落实为民、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大要案审理等多个方面,每一次发布会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农民工讨薪近7000万元
2015年12月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莅宛为农民工发放工资执行款,共向农民工代表发放执行款1010余万元。
自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在省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连续七次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四快三优”,畅通“绿色通道”,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程提速。今年,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理、亲自调解“欠薪”案件。自2015年11月20日起,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南阳市两级法院共为进城务工人员讨薪6839.87万元。
◎票选“十佳法庭、十佳法官”
2016年1月5日下午,全市第二届“十佳法庭、十佳法官”颁奖典礼在南阳中院隆重举行。
评选期间,组委会共收到社会各界报纸选票2万余张,9万余名网友参与微信投票。经过组委会认真计票和评议,宛城区法院官庄法庭等10个人民法庭获评南阳市第二届“十佳法庭”称号,卧龙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牛娅等10名法官获评南阳市第二届“十佳法官”称号。
◎两院一机关联合执法治“老赖”
2015年8月18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办理涉执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规定,对于执行法院移送的涉执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3日内立案侦查,并及时函告移送法院;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的,应当在收到法院移送的犯罪线索后3日内,将有关书面意见反馈执行法院。执行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可建议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进行监督。
2015年,全市法院不断强化执行举措,共在媒体集中曝光失信人“黑名单”3559人次,依法限制167人的高消费行为,346名“老赖”涉嫌拒执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485人被司法拘留。
◎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案
2015年,西峡县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法院从全县符合条件人员中随机选任人民陪审员213人。在办案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将作为全程参与者,对案件表达自己的意见。西峡县人民法院通过电脑随机选取人民陪审员,采用“4+3”等大陪审合议庭模式,审理各类案件42件,改革经验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
◎全市191名干警结案超百件
2015年,全市法院受案数量大幅度上升。自2015年9月10日起,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优作风、提质效、清存案”为主题的“百日办案竞赛”活动,督促广大干警多办案、办好案。
活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27904件,中院4个业务庭人均结案超过100件,8个基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超过50件,两级法院191名干警个人结案过百件,其中超过200件的18人。
◎让老百姓打官司“门槛”更低
2015年5月1日,我国法院开始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实施,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
南阳市两级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14个,搭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社会法庭调解“五大平台”,全力打造具备诉讼引导、立案登记、诉调对接、释法答疑等功能的诉讼服务平台,积极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群众立案更加方便,全市共登记立案46496件,同比增长17.9%。
◎对花钱“赎身”说不
2015年7月21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理情况,并对上级关于人民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的新规定进行解读。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案件,监督庭审,最大限度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公正。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程序。2015年两级法院共对450件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开展对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核查,邀请人民陪审员65人次参审监督,坚决防止花钱“赎身”或逃避惩罚等问题的发生。
◎不管官职大小,都得出庭应诉
2015年9月11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刘鹏担任审判长,到信阳市对一起行政案件进行巡回审判,信阳市常务副市长代表该市政府出庭应诉。
以往“民告官”案件中,鲜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5月份,省高院出台“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补充规定”,规定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信阳市人民政府作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南阳同类案件由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同时,将全市分为4个司法片区,每个片区有3至4个基层法院组成,对片区内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全部实行“推磨式”异地管辖,原告坚持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除外。2015年,全市法院共对1107件行政诉讼案件实行异地审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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