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毁人庄稼

案发地5被告获刑

发布时间:2016-01-28 09:21:59


    本报讯(记者 王 勇 通讯员陈 璞 张长海)两个村组因土地发生争执,在法院已经确权的情况下,5名被告将对方种好的高粱给毁了改种玉米。1月19日,淅川县法院在案发地一审公开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和二年不等的处罚。

    5被告人系九重镇孔北村村民,因土地权属问题与邻组村民发生争议,在上级政府做出的确权处理决定后,仍强行耕种。2014年6月,在法院做出判决生效,并强制执行原告方播种高粱后,5名被告又重新在该耕地上毁坏高粱播种了玉米。⑤5

    http://epaper.01ny.cn/http_wb/html/2016-01/21/content_270528.htm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6年1月21日06“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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