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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晚报》:这一年,我们的法治记忆

发布时间:2016-01-28 09:25:54



 巡回法庭在淅川县城中心广场开庭 本报记者 王 勇 摄

    核心提示

    法治,是2015年回避不了的关键词。《立法法》实施14年后首次大修,升级法律体系;新《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后大修,为民“撑腰”;新《环保法》处罚力度“史上最严”……这一年无论是立法方面的突破、执法手段的严格、法治服务的改善,都让我们切身感受到,“高大上”的“法治”已经融入社会生活的点点滴滴,法治时刻维护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日本报记者为您梳理2015南阳法治关键词,透视过去一年来法治南阳的变化。

    □本报记者 王 勇 徐 蕾

    关键词 酒驾

    2011年5月1日,我国正式将醉驾列入《刑法》并开始执行。近年来,我市查处酒驾的行动越来越多、越来越严,尤其是2015年,查酒驾已成为交警部门的日常工作,也是本报关注的重点。

    2015年1月17日4时许,驾驶员王某酒后驾车行至淅川县香花镇香北村路段时,与怀抱小孩的行人韦某某相撞,造成韦某某及孩子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0.7mg/100ml。当年6月9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驾驶员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5年1月至12月,我市共查处酒后驾驶11251起,其中饮酒驾驶10143起,醉酒驾驶974起。还记得前不久,镇平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院3年来审结醉酒驾驶犯罪案件221件,221人被判刑。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6年1月21日07“晚报与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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