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法官汪新法获全国法院先进
发布时间:2016-03-07 14:45:18
本报讯 (记者王淼 通讯员李建伟)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淅川县法院荆紫关法庭审判员汪新法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据悉,全国法院“双先”评选表彰活动是全国法院系统综合性表彰活动之一,每两年开展一次。此次全国共有200个单位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61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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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2016年3月7日《南阳日报》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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