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员额制”让司法更有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6-03-14 14:47:14


    3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首次分一级专题,拿出单独篇幅,用5页半的内容,谈了65项法院改革的“成绩单”,内容涵盖立案登记制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法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改革等十个方面。

    周强院长在报告中提到,“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发挥法官遴选委员会作用,指导试点法院严格执行员额比例,严格法官入额标准,上海、广东、海南、青海等18个试点省区市已完成10094名法官入额工作,提高了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充实了一线审判力量。”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上海高院崔亚东院长说,“员额制改革让审判力量更加精干有力”。去年9月,全市法院完成首批人员分类定岗任务,入额法官总数为2296人,占总编制数的25.5%,不仅确保了高素质法官进入员额,而且留有余额补充新法官。经过改革,全市法院办案一线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上升1.4%,队伍结构得到改善,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提高4.1%,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

    “我们还建立了一个法官员额退出机制,这是全国第一个做的。也就是说,你入额(法官)了,但不是终身制。”据有关人士介绍,对法官每年考核一次,包括办案、廉政、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果考核合格,继续做法官,如果你犯严重错误,由党纪国法来处理。对那些没什么错误,但工作不卖力、任务不完成、考核不合格的,我们破除“一次入额终身合格”的问题。法官如果有违法违纪行为,有党纪政纪对其处分。但员额退出机制,就是考核,如果你占着员额,享受法官待遇,又完成不了法官任务,那么你就退出员额,你可以到其他工作岗位去,就是员额退出机制。

    贯彻落实好司法改革,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相信会让一批真正优秀的法官人士担当起重任,让司法公信力得到更进一步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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