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法院 杨建敏 张长海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为了孩子,父母可以说什么事都愿意做。但如果不能理智地去“爱”,会适得其反。家居淅川的张某在得知女儿被男友带出打工并遭受殴打后,为了让女儿回家,一怒之下,不惜以身试法,两次将“亲家母”王某拉入家中“圈禁”。4月6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管制一年。
女儿订婚后被带出打工受“虐待”
2014年春,现年21岁,家居淅川县盛湾镇的小勤经媒人介绍与邻村小田相识。2014年2月24日,小勤与小田订婚。因小勤智力有些欠缺,家人决定让两人先谈着,等时机成熟再说。2014年5月25日,小田以给小勤外出看病为由带其出去打工。
2015年3月的一天,小勤的母亲张某因为想念女儿,在给新疆打工的女儿打个电话时,小勤突然哭开了,向母亲诉说小田不仅打她,还将其锁到屋里不让外出。张某想到女儿还未出嫁,男方就这样对待,非常生气。
张某在联系了小田和其家人希望能让女儿回家遭拒后,她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让女儿回家,不能再在外受“罪”了。
为让女儿回家,两次圈禁“亲家母”
2015年7月13日上午,在外出途中,张某遇到了小田的母亲王某。她让亲家母王某到自己家帮着拔草。下午干活结束后,张某将王某骗至家中的偏房内,将门从外锁上,并对王某说明目的是希望让其女儿早点回来。其间,张某在王某被圈禁的房间内放有马桶,家中饭做好后,通过窗户递进去,并供应茶水。2015年7月15日凌晨,在双方亲戚的劝说下,张某将王某放出,但要求是,王某要尽快劝说让小田带女儿回来。
2015年7月18日下午,未见到闺女回来的张某在街上遇到亲家母王某后,非常生气的她不由分说强行再次将王某带回家中锁进偏房,限制其人身自由。2015年7月24日上午,小田带着小勤回来,向张某认错,并表示以后不再欺负小勤后,张某才将王某放行。其间,张某两次非法拘禁王某共计6天有余。
2015年7月24日下午,王某拨打110报警。次日,张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局机关刑拘。
随后,双方就小勤与小田婚事达成一致,并顺利完婚。
庭审中,据被告人张某讲,当时她一心想着就是怎样才能尽快让女儿回来,做什么事都愿意,至于后果没想那么多。对此,她懊悔不已。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拘禁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但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起,且被告人是因为爱女心切,目的是为了爱护女儿,出发点并无恶意。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又取得了受害人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并经社区矫正机构评估,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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