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厚坡法庭巡回审判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南都晨报》:养猪场排污 鱼塘鱼儿翻肚

发布时间:2016-10-31 08:24:30


    本报讯(记者 李葭 通讯员 王彬 张长海)10月26日上午,淅川县厚坡镇马王港村的农业合作社院内被雨水淋得有些泥泞,淅川县人民法院厚坡法庭的法官们早早来到这里,对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进行巡回审判。

    ◆猪场排污 鱼塘遭殃

    在农业合作社的三层简易阁楼上,法官们搭建了一个简易审判庭。这里一直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放眼望去,能看到大片桃林,里面成群的鸡鸭悠闲觅食。鱼塘主卢某说,自己在2009年承包了流经马王港村卢洼组的卢洼河及两岸荒地,将其改造成鱼塘。经苦心经营,鱼塘在2010年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到2013年,被告淅川某农业公司在河上游边建起一座大型养猪场,并将未经环保处理的猪粪、脏水等废物直接向卢洼河里排放。脏水、废物流到卢某的鱼塘后,长期淤积沉淀,导致塘内的鱼和其他水生物全部死亡。卢某曾多次向该农业公司反映情况,可至今此事没有得到实质性改观。

    卢某说,自己出资承包鱼塘,一是干旱时大家能来塘内取水浇田,另一方面养鱼也有收入。卢某带大家来到不远处的鱼塘,塘水泛黑,几棵岸边的杨树已枯死。

    ◆法庭协调 猪场赔款

    担任此案审判长的厚坡法庭庭长张玉锋与法官张冬亮,在今年7月接到起诉状后随即入村展开调查摸底。原来,双方早在2014年就曾私下调解过,并由农业公司支付卢某1.8万元损失。但至今农业公司仍有排污行为,卢某便诉求停止其行为,对鱼塘内的污染物进行打捞清理,并赔偿其鱼塘可得利益即经济损失6万元。

    张玉锋说,鉴于本案情况及双方位置较近为邻里关系,且生态环境污染让周边乡邻意见较大,同时卢某诉求的经济损失无重要证据支持等因素,法庭将重点放在了调解和后期污染源防治、修复上。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法庭协调指导被告已建成沼气池、沉淀池各一个,干湿分离环保项目正在审批中。

    被告养猪场认为,他们场的排放物符合环保要求,原告起诉没有事实依据,双方在法庭上争执不下。经过法官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8万元,并从2017年4月1日起不再向鱼塘排放废水。

    http://epaper.01ny.cn/http_cb/html/2016-10/28/content_355111.htm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南都晨报》2016年10月28日07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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