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春节期间你们也不休息!”1月25日上午(农历腊月二十八日),被执行人张某被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堵在了家中。经过执行干警一番耐心细致的劝导、教育,张某与申请人初步达成执行和解,此次突击集中执行行动迎来“开门红”。
张某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人。2006年,张某的丈夫熊某将一处自建房屋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曹某,并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然而曹某购买房屋后并未入住该房。2011年4月,张某又将该房屋卖给第三人马某,不久后熊某去世,2012年9月,曹某发现该房屋被张某卖出。在与张某、马某协商无果后,曹某一纸诉状将张某、马某诉至淅川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房屋、赔偿损失。在淅川县法院和南阳市中级法院先后审理此案的过程中,查明熊某并无房地产开发资格,涉案房屋也无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及政府许可文件,认定熊某与曹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2016年,南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淅川县法院作出的(2014)淅民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决内容,要求张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曹某购房款8万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张某收到判决书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并长期在外逃避执行。此次淅川法院“利剑”出鞘,严惩“老赖”绝不手软,张某终于收敛起了拒不执行的嚣张气焰,表示自己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为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淅川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重拳出击惩治老赖,用“凌晨围堵”、“春雷行动”开展春节期间执行攻坚战。此次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淅川法院于农历腊月二十八日开展突击集中执行“春雷行动”,采用在人口密集的银行、医院、中心文化广场、政府公告栏等处张贴《淅川县人民法院春节告老赖书》、公布举报电话、到老赖家登门“拜访”、搜查其有无可执行财产、对拒不执行的老赖采取强制措施等行动“亮剑”老赖。
当天上午,执行干警共执行案件11件,张贴《告老赖书》80余份,执结2案,执行和解1案,执行标的额37万余元。
据了解,自2017年元月以来,淅川法院已先后拘留13人,移送公安机关9案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