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法院

《河南日报》:春节执行不“打烊”远赴西藏擒“老赖”

发布时间:2017-02-09 09:15:03


    “我以为躲远点,你们法院就拿我没办法。没想到,还是把我逮回来了。这个时候还了钱还得判刑啊!”2月4日下午(农历正月初八),在淅川县人民法院,被戴上手铐的被执行人詹某非常懊悔。

    为分遗产兄弟上公堂

    詹某是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的被告,与原告詹某某是亲兄弟。据原告诉称,两人的母亲和父亲先后于2013年、2014年去世,父母去世后所留的遗产在被告詹某处,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分割遗产均被拒绝,原告无奈诉至淅川县人民法院,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法院审理查明,两人母亲去世时原告詹某某可获得遗产为3416.67元,父亲去世时原告可获得遗产为2500元,故原告詹某某应分得的遗产为5916.67元。

    2015年2月,淅川法院判决被告詹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詹某某继承遗产5916.67元。詹某不服,上诉至南阳市中级法院。同年7月,南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无视法院判决受严惩

    判决生效后,詹某拒不履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远逃西藏躲避执行。詹某某向淅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詹某对淅川法院下达的执行通知书、罚款决定书置之不理。2016年10月,淅川县法院以詹某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交至淅川县公安局。

    1月24日(农历腊月二十七),在公安干警的配合下,办案人员远赴西藏,将詹某抓捕归案,并羁押于淅川县看守所。

    2月4日,节后上班第二天,詹某家人很快送来了执行款和罚款,并向执行干警诚心悔过,请求获得法院谅解,给詹某改过自新的机会。

    办案人员考虑到詹某已履行完毕,有悔过表现,当日下午遂将詹某从淅川县看守所带回法院进行批评教育。但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目前,该案已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届时,詹某无视司法权威的行为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据了解,2017年春节期间,淅川法院大力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春雷行动”,采用张贴《告老赖书》、在人流密集地方公布“老赖”身份信息、登门搜查、凌晨围堵、移送公安及采取强制措施等雷霆手段和坚定决心严惩“老赖”、打击拒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张长海 陈琛 )

    http://newpaper.dahe.cn/hnrbncb/html/2017-02/09/content_117801.htm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河南日报》(农村版)2017年2月9日5版“法治中原”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