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淅川县法院网上异地立案快捷方便受称赞

发布时间:2017-03-16 08:43:06


    本报讯(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王磊张长海)“网上立案,真是方便!”3月8日,拿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原告陈某感慨万千。

    陈某是郑州市金水区居民。2016年5月,家住淅川的张某因做工程缺少资金,分两次向陈某借款共16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然而借款到期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同年12月7日,陈某在省高级法院审判信息网上,根据操作系统提示,在“网上立案”窗口注册后,向被告张某所在地的淅川县法院在网上递交了有关手续。

    该院立案庭从网上收到起诉材料后,即时进行立案审查,认为陈某的起诉符合立案条件,立即出具了案件受理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并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推送至香花法庭向当事人送达。

    2016年12月12日,陈某接到承办法官的通知,并初步商定了开庭时间。2017年2月27日,法庭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及庭前准备工作后,决定采用简易程序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原告陈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张某无正当理由缺席无答辩,也未向该院提交任何证据。该院遂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张某在本判决生效后10内偿还原告陈某借款16万元整;若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据该院立案庭庭长金淅琴介绍,为了给老百姓提供跨域、就近、标准、便捷的立案服务,2016年11月28日,省高级法院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网上立案服务,最大程度地方便了当事人,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案件便捷和高效的司法需求。

    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17-03/16/content_128345.htm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7年3月16日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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