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邹朝晖 通讯员王磊 张长海)“网上立案,真是方便!”日前,拿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原告陈某感慨万千。
陈某是郑州市金水区居民。2016年5月,家居淅川的张某因做工程缺少资金,分两次向陈某借款共16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然而借款到期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12月7日,陈某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网上,根据操作系统提示,在“网上立案”窗口注册后向被告张某所在地的淅川县人民法院在网上递交了有关手续。
淅川法院立案庭从网上收到起诉材料后,即时进行立案审查,认为陈某起诉符合立案条件,立即出具了案件受理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并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推送至香花法庭向当事人送达。
法庭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及庭前准备工作后,决定采用简易程序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淅川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张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某借款16万元整;若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据淅川法院立案庭庭长金淅琴介绍,为了给老百姓提供跨域、就近、标准、便捷的立案服务,2016年11月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网上立案服务。此案系该院依托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受理的首起异地立案案件。这种网上预约立案的方式不仅大大减轻了当事人往来奔波的负担,降低了诉讼成本,也有利于审判法官快速及时了解纠纷内容,缩短调查、取证时间,最大程度地方便了当事人,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案件便捷和高效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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