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项目骗人入股,80人上当,巡回法庭上骗子还原行骗手段——

《南阳晚报》:能分红?不是“馅饼”是“陷阱”

发布时间:2017-04-25 08:03:29



    □本报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刘建春 张长海

    4月20日上午,淅川县法院在该县范蠡公园西大门门口,公开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诈骗犯罪案件,600余名群众和特邀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被告人刘某后悔不已:“我错了,希望广大群众以我为戒,不要想着‘天上掉馅饼’,远离传销,踏实做人。”当庭,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

    明知网站平台无法登陆仍诈骗

    2015年2月,刘某伙同柴某(另案处理),在淅川县城虚构“云数贸联盟网国际股东盘”项目,以原始股一单5000元诱骗他人加入,并按照加入的先后顺序,自上而下形成一个金字塔模式,同时以直推奖、层碰奖、对碰奖诱骗加入者介绍更多的人加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共有80人加入、单数127单,合计金额63万余元。

    刘某在该项目中负责登记“会员”资料,柴某则负责收钱和注册股东账号。刘某承认,该项目完全是虚拟交易,没有任何债权凭证保障,就连自己也不能保证“后期分红”之事。他自己也购买了10单电子股,获得“分红”4万元。

    2015年8月,该虚构项目网站平台已无法登陆。刘某明知网站无法登陆,仍以该项目为名进行诈骗,分别骗取祁某5000元、孙某10000元,所得赃款用于个人消费。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逮捕

    2016年8月24日,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他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同年9月29日被逮捕。

    庭审现场,旁听人员将整个审判场所围得水泄不通。“传销”一词在旁听群众中引起了不小的波澜,很多人一听到“传销”二字,话匣子便收不住,纷纷讲述自己亲身所闻或身边人遭遇过的传销经历。

    “传销就是拉人头骗钱的!这样的人就应该公审重判!”旁听群众深有同感。

    庭审中,刘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行没有异议,并在审判人员的询问下,详细“还原”了该项目的发展模式。该项目通过虚构网络平台电子股盘项目,设定奖金制度和发展“理念”,公开宣传招募股东,诱骗会员入股,并承诺后期高倍分红,同时还以奖金返利“下线越多,提成越高”为手段,引诱会员发展更多下线。

    判两年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股金

    法庭审理认为,刘某伙同他人虚构项目,诱骗他人参加,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其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他明知该项目网站已无法登陆,仍以该项目为名骗取祁某、孙某入股资金,构成诈骗罪。经过合议庭评议,当庭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5000元;其违法所得4万元依法追缴;责令其退赔祁某入股资金5000元,孙某入股资金10000元。④5

    走基层

    晚报与巡回法庭同行

    http://epaper.01ny.cn/http_wb/html/2017-04/24/content_414468.htm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7年4月25日08版“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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