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淅川县法院与永城市法院结成友好法院

发布时间:2017-05-11 15:20:45


    本报讯(实习记者陆 鹏 通讯员 李建伟 张长海)学习先进,查找不足;携手同行,再创佳绩。近日,淅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等一行6人,来到全国优秀法院、2016年全省法院绩效考核第一名的永城市法院考察学习,并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

    在商丘市中院党组成员、永城市法院院长江长涛的陪同下,王建军一行先后对该院营院建设、诉讼服务、家事审判、干警体能馆等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参观学习,并详细了解查阅了其审判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有关文档。

    座谈会上,江长涛介绍了有关情况,并重点就该院抢抓机遇,务实苦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基层法院管理创新工作模式,形成了案件审理公正高效,队伍建设严管厚爱,综合管理规范精细的管理机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介绍。

    王建军对永城市法院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通过这次深入地学习,深切感受到了永城市法院是全省法院的“排头兵”名不虚传,是淅川县法院学习的榜样。淅川地处楚文化发源地,国家南水北调中线渠首,为了“国字号”工程先后移民搬迁20余万人,当前进入保水质、抓发展、促民富的关键阶段,淅川县法院距离形势任务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有距离,特别是与永城市法院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永城市法院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文化建设,以及各项制度建设能够落地有声,严谨规范的好做法、好经验非常值得淅川县法院学习借鉴。他表示,回去以后,要结合淅川县法院实际,把这种好的经验做法融入到工作中去,推动淅川县法院全面建设更上一层楼。

    会后,江长涛与王建军代表两地法院举行了友好法院签字仪式,表示将在审务管理、法院文化、队伍建设等方面通过学习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建共赢的良好局面,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17-05/11/content_145311.htm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7年5月11日法治南阳“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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