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马 骏 张长海)6月21日清晨5时30分,淅川县法院执行局36名执行干警乘6辆警车集结完毕,按预定方案开始了当日“夏季雷霆”集中执行活动。
被执行人赵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2014年10月,淅川某食品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林某借款87.7万元,赵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后因该食品公司不能按时偿还,林某起诉到法院并胜诉。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食品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被执行人赵某认为自己只是担保人而非借款人,长期外出躲避履行,使案件一直无法执结。
当日凌晨6时许,执行干警来到了赵某家。但其房门紧闭,敲门无人回应。据执行干警掌握的线索,赵某已于昨天晚上回家。为了“引蛇出洞”,执行队伍佯装离开赶赴下一执行地点。十分钟后,执行队伍杀了个回马枪。赵某家是两层楼房,干警来到楼顶查看,楼顶的一间小屋长期无人打扫,地面一层浮灰,却清晰的有一串脚印,断定赵某就藏在小屋子里面,但屋门紧锁。干警们从侧面卸掉窗户进屋找到了蜷缩在衣柜内的赵某。随后,赵某被执行干警带至淅川县法院。
赵某被带到执行局后,经过执行干警的一番释法明理,最终赵某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由赵某承担10万元清偿责任,申请人不再向其追偿。很快,赵某于和解当日即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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