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这是“赖”的代价,永远都难忘啊

发布时间:2017-07-24 10:30:27


    □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刘亚磊

    前两年,一首流行歌曲叫《爱的代价》,那么“老赖”赖账的代价会是什么呢?昨天,南阳中级法院公布的几起典型案例,这个“老赖”因进入“黑名单”影响了提拔,那个“老赖”因赖账被罢免人大代表资格……这些代价真可谓切肤之痛。套用歌中一句歌词,“那些为‘赖’所付出的代价,是永远都难忘的啊”。

    干部试用期满,不还债难提拔

    2014年11月份,张某和几个朋友共同为王某某等人提供连带担保,向原告方城县汇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40万元,后该款逾期未清偿,原告将张某等人诉至法院,经判决后仍未清偿。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等人经通知后拒不履行义务,承办法官遂将张某等人录入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今年3月份,张某因拟提拔为副科级干部试用期届满,了解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将直接影响其晋级考核,立即转变了拖延履行、躲避执行的想法,来到方城法院执行局,找到承办法官主动履行了义务。

    有钱不还,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

    6月30日,在唐河县拘留所提讯室,周某一遍遍地恳求执行法官:“能不能把我放出去,我出去筹钱还债?”周某是唐河县的一名村支书,县人大代表,因与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唐河法院判决偿还秦某16万元借款。判决生效后,周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查明,周某开有砖厂,并从事房地产开发,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案件执行过程中周某曾写下保证书,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偿还10万元,却再次食言。该院将周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敦促周某履行义务,县人大常委会对周某进行督促无效后,依法罢免了周某的人大代表资格。目前,周某家属已主动联系法院协商还款事宜。

    想坐飞机拍婚纱,先到法院缴罚金

    2013年9月,王某因犯盗窃罪被方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王某服刑后未主动缴纳罚金,该案于2016年11月15日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王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让其限期履行义务,但王某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执行人员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

    2017年2月28日,王某准备乘坐飞机外出拍婚纱照,他在购买机票时却被民航部门短信告知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拒绝向其出售飞机票。收到短信通知后,王某某才意识到失信的代价如此之大,遂主动到法院找到执行人员履行了全部义务,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跑到天涯海角,一样逮你回来

    詹某是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的被告,与原告詹某某是亲兄弟。父母去世后所留的遗产在被告詹某处,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分割遗产均被拒绝。2015年2月,淅川法院判决被告詹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詹某某继承遗产5916.67元。判决生效后,詹某拒不履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远逃西藏躲避,詹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10月,淅川法院以詹某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移交至淅川县公安局。2017年1月24日,在公安干警的配合下,办案人员将远在西藏的詹某抓捕。2月4日,节后上班第二天,詹某家人很快送来了执行款和罚款,并表示诚心悔过,请求从轻处罚。

    “我躲远点,你们法院就拿我没办法。没想到,还是把我逮回来了。这个时候还了钱还得被判刑啊!”詹某虽已履行了该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他是在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下履行的,其行为仍然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詹某无视法院判决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④1

    http://epaper.01ny.cn/http_wb/html/2017-07/12/content_444686.htm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7年7月12日06版“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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