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微信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7-08-29 08:39:48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李建伟 张长海)“没想到咱法官这么与时俱进,用微信调解纠纷。”日前,邓州市的彭某在收到5万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后,向淅川县人民法院法官马华强发来短信表示感谢。

    2016年8月,彭某驾驶江苏省某机械租赁公司的一辆重型混凝土泵车行驶至淅川县九重镇陶岔村时发生侧翻,彭某受伤,车辆受损。该车辆投保了商业险和交强险,事故发生时在保险期内。该起事故中,彭某构成十级伤残。彭某要求公司在司乘人员保险额5万元的范围内理赔未果,遂起诉至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法庭。

    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马华强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相距遥远,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通过微信调解。自7月5日立案至11日调解成功,共历时4个工作日,除了电话联系外,法官、原告、被告3方共发出微信57条,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http://epaper.01ny.cn/http_cb/html/2017-08/29/content_461169.htm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南都晨报》2017年8月29日0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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