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长海)8月30日下午,淅川县人民法院在该县金河镇金河社区居委会对一起健康权纠纷民事案件进行巡回审理,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周边群众前来旁听。
该县金河镇金河村褚某和贾某不仅是邻居,更是亲戚。2016年8月9日,双方因宅基地引发纠纷,褚某被贾某及其两个女儿打伤。经诊断,褚某全身多处受伤,花费近6000元医疗费。经淅川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褚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褚某将贾某及其两个女儿诉至法院,要求3人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000元。
庭审中,原告褚某称,被告贾某想将他的一间房占为已有,并将房门上了锁。他想将该锁强行打开,贾某不同意,继而引发撕打。而被告贾某称,双方都有错,只愿赔偿4000元。
金河法庭庭长杨晓东本着邻里和谐的原则,当庭对原被告进行调解。案情虽小,却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后果,还破坏了邻里和睦,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杨晓东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贾某赔偿原告褚某医疗费4000元,并于9月5日前履行完毕。
庭审结束后,褚某表示,以后遇到此类事情要沉着冷静,以和为贵,多从对方的角度着想,只要身体好,不再计较赔偿多少的问题。
杨晓东告诉记者,此案选择在社区中公开巡回审理,就是为了以案释法,告诫旁听群众,要重视邻里和睦,共促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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