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农村版》:都是喝酒惹的祸

淅川县法院巡回审理危险驾驶案,对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徒刑

  发布时间:2017-11-17 11:21:35


针对目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部分驾驶员存在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超车、超速行驶等违法现象,为提高全民交通法规意识,近日,淅川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交警大队在该县中心文化广场开展巡回法庭,运用“轻刑快判”机制,对5起危险驾驶案进行集中开庭审理宣判,对5名被告分别判处徒刑。

庭审中,5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十分后悔,今后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也希望其他人引以为戒,千万不要酒后驾车。经过审理,5名被告人以危险驾驶罪分别被法庭判处1~4个月拘役,并处罚金1000~5000元不等。其中葛某因有故意伤害罪正处于缓刑考验期中,法庭遂判决撤销其缓刑,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该院法官黄俊慧结合案情,进行现场普法,详细讲述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及定罪、量刑标准,告诫广大群众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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