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一次艰难的异地执行

发布时间:2018-03-14 09:37:19


“两天的时间,从淅川到郑州,从郑州到巩义……一路执行下来,你们真是太辛苦了!谢谢!谢谢!”

当齐彦昌从淅川县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杨泓手里接过70万元的法院执行款时,他只能用连声的感谢来表达此刻的心情。

两年前,因一场合同纠纷,齐彦昌把总部在郑州的一家公司告上了淅川县法院。

经网上查控,杨泓发现这家被执行公司在郑州的一家银行有存款10.5万元,并且还有两个保证金账户,她决定立即对该公司的账户予以冻结。

虽然网络查控系统上显示的该账户金额不大,但保证金数字较大。杨泓判断该公司完全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她当机立断决定赶赴被执行人所在地郑州进行全面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但当她和同事于当天下午3点多赶到郑州时,发现被执行公司在这家银行的存款尚不足以支付拖欠的款项。于是,她决定在各大银行的总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

在接下来的两天里,杨泓和同事马不停蹄地奔波在郑州各大银行,终于在第二天临近中午时,发现被执行人在巩义的一家银行有几笔可观的资金。先不吃饭,立即奔赴巩义!

驱车到达巩义时已经是下午1点多了,银行对公账户2点上班。中午在该银行附近随便吃了点饭,杨泓便带着同事去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2点零3分到达银行,当杨泓把工作证、执行公务证等一系列手续递交到柜台时,该银行的三名工作人员面面相觑。

其中一个工作人员说:“我们准备把该公司账户的钱转到他们的保证金账户,这是刚打的保证金,你们法院不能划拨。”

杨泓说:“为什么不能划拨?我们目前提交给你们要求划拨的是该公司的一般账户不是保证金账户。请你们配合法院工作!”

另一个工作人员辩解说:“保证金账户向一般账户不能划拨。人家公司的这几笔钱就是保证金。”

杨泓说:“好!你说这些钱是保证金,请你拿出手续来,我要看原始档案。现在是下午2点25分,我们拿出执法记录仪,从现在开始,我们等你拿出不配合的理由和证据。否则,你就得承担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后果……”

银行工作人员眼看没法隐瞒又明白了后果严重,便无奈协助杨泓办理了划拨手续。这起案件也在划拨了被执行人3家银行账户的存款后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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