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锵、咚咚锵……”伴随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和锣鼓声,5月14日上午,在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大门口,来自荆紫关镇的徐某和老伴高兴地说道:“我们是来给执行局卢庭长送锦旗的!”
原来,2015年,被执行人郭某以到十堰市开水果店为由向徐某借款10万元,由郭某的弟弟和父亲作担保。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郭某却以水果店生意不好没钱为由拒不归还借款。后郭某离开十堰不知去向,徐某多次联系打探郭某消息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还款。官司是打赢了,但郭某不知所踪,郭某的弟弟和父亲虽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可是每次徐某一要账二人就哭穷,生效判决书迟迟得不到履行。徐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及时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郭某及其父亲和弟弟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发现三人的账户有存款后,承办该案的执行二庭副庭长卢晓娜当即下达执行裁定书,通过查控系统对三人的账户进行冻结。这下被执行人郭某终于“坐不住”了,不久便委托亲戚主动联系申请人徐某,表示冻结账户对其影响很大,想先给徐某一部分钱,让徐某撤销申请,让法院解封其账户。
“我们老两口都是种庄稼的,10万元钱是我们半辈子的心血积蓄。那阵子联系不上郭某要不回钱的时候,一度绝望极了。”徐某感激地说,没想到如今郭某竟然主动提出要还款,让他们老两口又看到了希望。所以他和老伴做了“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公正廉洁为国为民 法律卫士社会良心”两面锦旗,感谢淅川法院,感谢卢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