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总对总”查控显神威 执结千万余元工程款

  发布时间:2018-06-01 10:09:20


    “二个月就拿到1065万元的案件款,真是太快了,非常感谢淅川法院的快速公正执行。”郑州某建筑劳务分包公司(以下简称“某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激动地说。

    2012年8月,某劳务公司与中铁某公司三淅高速某标段项目部签订《三淅高速公路西坪至寺湾段某土建标段工程劳务协议》,三年后,该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因工程结算发生分歧,某劳务公司向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淅川法院判决中铁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某劳务公司工程款、退还保证金、弥补亏损共计886万余元,并支付利息。中铁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南阳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中铁某公司仍拖延履行,某劳务公司遂向淅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2月8日,该案执行立案当天,淅川法院执行局综合科接到案件后快速作出反应,立即将新收执行案件统一进行“总对总”查询,并不时查看系统反馈信息,2月12日,系统反馈信息显示被执行人某一银行账户上有余额3000余万元,综合科执行指挥中心立即采取措施将该账户予以冻结。案件进行“总对总”查控后该案交由承办人办理。拿到案卷后,承办人根据“总对总”财产网络查控系统反馈的中铁某公司的财产信息,赶赴该银行网点进行调查核实,将该案连本带息以及迟延履行利息合计1065万元成功扣划,此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到位。4月22日,郑州某劳务公司领取了全部执行案款,该案圆满执结。

    淅川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大力推动“互联网+”执行工作模式,让传统执行搭上信息化的“便车”,发挥网络平台信息集成、数据搜索、指令传输的优势,给执行人员装上千里眼、插上翅膀,信息化这一“新工具”的运用,让之前不敢相信的上千万标的案件两个月全部执行到位变成了现实,极大地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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