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16时30分,淅川县人民法院少审庭在该县中心文化广场对一起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微直播团队对庭审过程进行微直播,上百名群众参与旁听。
推销器械受阻 伙同他人殴打医生
刘某是该县某医院的医生,他指出宋某推销的医疗器械磨损严重,质量不好,不予使用,导致宋某的业绩受到影响,被公司罚款。宋某因此怀恨在心,于今年1月31日指使吕某纠集人员对刘某进行警告,事后给予吕某1000元好处费。2月12日,宋某又伙同吕某、武某、周某几人手持甩棍,在淅川县某医院门口对刘某进行殴打。事后,宋某给吕某2000元好处费,并由吕某分发给另外两人。经鉴定,刘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被告人母亲哭诉 儿子只是凑数
开庭后,记者看到人群中一名女士情绪激动,泣不成声,遂上前询问。原来,这位女士是被告人武某的母亲,她告诉记者:“我儿子无辜啊,他才20岁,什么都不懂,那天莫名其妙地被他朋友叫出去了,说是没什么大事,就是出去凑个人数‘亮队’,哪曾想是去打架,这才惹出祸了!”
法庭上,宋某称他是因为被公司罚款,加上家中事情多,心情不好,这才一时冲动,纠集人员对刘某进行警告和殴打。吕某和武某则称,他们和刘某并无矛盾,之前也不认识刘某,参与殴打刘某是因“朋友义气”、法律意识淡薄所致。
审判长当庭教育 被告俯首认罪
“被告人宋某,你并不是一时冲动,你在矛盾发生后,先后纠集人员对被害人刘某进行警告和殴打,明显蓄谋已久、处心积虑,主观恶性大,行为恶劣。被告人吕某和武某,你们为了所谓的‘朋友义气’,参与殴打他人,无视法律和社会秩序,最终害人害己。”审判长黄俊慧一针见血地指出3名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恶劣性,并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
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犯罪经过供认不讳,结合3名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一系列量刑情节,最终,法庭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有期徒刑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