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淅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该县九重镇周岗村巡回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案件。法官结合案情及相关法律条文,为被告人黄某及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2017年10月,黄某将捡来的罂粟籽播种到自家菜园内,并定期对罂粟进行浇水、施肥。今年1月23日,该片罂粟苗被淅川县公安局查获并铲除。经当场清点,黄某种植的罂粟幼苗共1050株。
“我听说罂粟壳熬水喝可以治病,便把捡来的罂粟种子撒在菜地里,却不知道种植罂粟是违法犯罪行为。”庭审中,被告人黄某称,他是因为不懂法才触犯了法律。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非法种植罂粟,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主观恶性小、无犯罪前科,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经合议庭合议,法庭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随后,审判长陈璞结合罂粟的特点、毒性、危害性,以及我国法律关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有关规定,对被告人黄某及旁听群众进行普法。陈璞说,近年来,辖区非法种植罂粟的案件频发,有的是为了食用,有的是为了观赏罂粟花,还有一部分人是听信“土方”用来治病,虽无主观恶意,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从而对社会造成危害。为此,法庭采用巡回方式公开审理该案, 以案普法,让大家认识到种植罂粟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群众守法意识,自觉铲除所种罂粟,并相互进行宣传,减少此类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