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盗窃案

《南都晨报》:送法进校园 千余师生旁听

发布时间:2018-10-08 11:00:25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张长海 杨建民)日前,淅川县人民法院少审庭与该县检察院、第三小学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公开审理一起盗窃犯罪案件,给千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6月11日上午,被告人于某在内乡县湍东镇清凉庙村盗取李某停放在村部附近的农用三轮车上的电瓶。次日晚上,于某又在淅川县上集镇三关岈村盗取王某停放在路边铲车上的两个电瓶。经鉴定,3个电瓶总价值为1196元。

    庭审中,于某供述了自己的作案手法和销赃过程,承认了其临时起意,割断两车的电瓶连接线盗走电瓶,并卖给收废品人员销赃的犯罪事实。结合于某具有犯罪前科、且属于累犯的情况,法院当庭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庭审结束后,审判员范元军结合案情,向学生们详细介绍盗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教导学生们遵守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学习之余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家庭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最后,法官现场为学生们发放了法律漫画书。⑥5

    http://epaper.01ny.cn/http_cb/html/2018-10/08/content_595869.htm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南都晨报》2018年10月8日07“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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