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让法律文书成“白条”,今年以来,淅川县人民法院转变执行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在司法改革的动力牵引下,通过“三化”执行工作机制,以多方位曝光、多手段惩戒、多部门协作,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办结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疑难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法院”。
“团队化”办案,确保有案必执
“我们不是在执行,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如果我们不在,请电话联系!”
这是淅川县人民法院各执行团队办公室门前留言板上的内容。为方便当事人与办案法官联系,留言板上还标注着各办案团队全体人员的名字、职务、联系电话和着装头像,以及各办案团队的分工和职责。
执行局局长李伟东说,为了确保圆满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该院因地制宜,按照“1+2+3”(即1名执行庭长,2名执行员,3名辅助人员)的模式,组建了2个综合组、5个执行团队,将执行工作由单兵办案转为团队作战,由分散操作转为分组管理,通过优化内部分工,全面科学配置执行资源,形成了精、细、准,高效规范运转的执行工作新模式。
“团队+规范化模式的优势在于集中人财物使用,以强大的阵势形成威慑,以规范的行为促进快速执结。”李伟东强调,对于特殊情况的“个案”实行集团化作战,统一调配,齐心协作。
“信息化”助力,让执行事半功倍
2012年8月,郑州某建筑劳务分包公司与中铁某公司三淅高速某标段项目部签订工程劳务协议。三年后,因工程结算发生分歧,该劳务公司向淅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后,法院判令被告中铁某公司支付工程款、退还保证金、弥补亏损共计88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案件遂进入强制执行环节。
今年2月,淅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立即对此案在“总对总”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某一银行账户上有余额3000余万元,遂将该账户予以冻结,随后进行扣划。
“这就是信息化建设的好处!”承办法官杨泓感慨地说,自从有了最高法院“总对总”、省法院“点对点”查控系统和全国失信被执行人系统,以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不仅减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难度,更提高了办案效率!
今年以来,该院利用信息网络“总对总”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1236次,冻结涉案款2600余万元。
“一体化”协作,多部门联动围剿老赖
范某申请执行张某挖掘机租赁费一案,自立案后一年多,被执行人张某始终规避执行,人无踪影。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张某很快被抓住并拘留。第三天,张某就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张家祥在听取该案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后,对法院与公安联合查找老赖的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职能,不仅积极建言献策,向社会宣传法院工作,更会积极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呼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为建设法治中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
构建“法院执行+代表联络”新机制是淅川县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采取的重要举措。据院长王建军介绍,该院内部注重审执协调,外部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执行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国土、金融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合力破解“执行难”。
2018年1月至今,该院共受理首次执行和恢复执行案件2118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5.04%,终本案件合格率为99.25%,执行到位金额10278.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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