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借5万元

《南都晨报》:他变成了“老赖”

发布时间:2019-07-24 09:59:23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陈琛 李东)“我是借钱了,但钱不是我用的,你们为什么抓我?”日前,淅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邹某住处,邹某拒不配合执行,还振振有词地反问执行干警。

    2013年,邹某的朋友因生意周转需要资金,让邹某帮忙从一家储金会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储金会多次催要无果,遂将邹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邹某应支付该储金会5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邹某拒不配合执行。

    执行干警为邹某解释相关法律,但邹某仍拒不还款,执行干警遂决定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邹某家人得知邹某要被拘留后,急忙联系执行干警,一次性支付5万元现金。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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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南都晨报》2019年7月24日08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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