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帮我拿回这笔赔偿款!”9月2日上午,申请人闫某拿着赔偿款高兴地感谢执行法官曹斐,这起交通事故纠纷执行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干戈化为玉帛。
据了解,2018年8月5日,程某来到刘某家中租用刘某的农用三轮车到邻乡工地上拉自己的生活用品,由于路途遥远,到工地上将物品装车后已到午饭时间,程某邀请工地看场工人陈某及刘某一起吃饭,期间三人饮酒。下午返程途中发生单向交通事故,刘某当场死亡。事发后,程某向刘某家属支付丧葬费3万元,后各方关于赔偿多次协商未果,刘某妻子闫某诉至淅川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是导致发生事故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对死亡结果承担80%责任,程某作为饭局的组织者承担15%的责任,陈某作为饭局的参与者承担5%的责任,判决程某赔偿闫某6.78万元,陈某赔偿闫某2.26万元。判决生效后,程某、陈某并未积极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闫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曹斐等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程某、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限期履行义务。在法院指定期限内,陈某履行了义务,但被执行人程某却玩起了“躲猫猫”,企图躲避执行。曹斐等干警迅速对被执行人于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住房和车辆等财产进行集中查控,无可供执行财产。曹斐等干警于2019年8月30日晚上根据线索连夜驱车下乡将被执行人程某堵在了家里,先是做其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程某就是听不进去,拒绝执行。曹斐只好请示局领导,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就在法院执行人员亮出手铐带被执行人程某上警车的那一刻,被执行人程某的家属及亲属迫于执行压力,态度180度转弯表示要还款处理赔偿事宜,当晚一直到深夜11点,程某家属筹集到3.78万元。
9月2日,在淅川县执行局办公室,曹斐法官将赔偿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闫某手上。至此,困扰3个家庭近1年多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