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贴执行传票 嫌丢脸忙现身还款

  发布时间:2019-09-08 11:19:42


    “今天俺就把钱还了,这回真是丢人丢到家了!”看到执行传票贴到村委公告栏,被执行人第二天就到法院缴清了全部赔偿款。9月3日,申请人李某终于从淅川法院领到交通事故赔偿款12万元。

    2018年9月,唐某驾驶无牌摩托车沿淅川县X003线行驶,与行人李某相撞,致李某受伤。该起交通事故经认定,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该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唐某赔偿原告合计损失费12万元。判决生效后,唐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原告遂向淅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查询。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时,执行法官发现无可供执行财产,经多次电话联系,唐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向法院申报财产,对执行干警的告诫更是置若罔闻。

    干警下乡办案时将盖着法院公章的执行传票张贴在唐某所在村公告栏。第二天,唐某得知此事,担心街坊邻居指指点点,遂主动到法院履行交通事故赔偿款。

    9月3日上午,唐某将全部案款一次性交到法院,随后,执行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办理案款兑付手续。至此,一起交通事故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z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