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租赁土地遇天灾竟然不想交租金

淅川县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9-10-31 16:57:55


    租赁农民的土地种植景观林,因为雨水过大导致园林受损,租赁的公司竟然不愿交付租金。10月22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法庭来到事发地对这起土地租赁合同案件现场开庭,因为天公不作美下起了中雨,法庭只好将庭审设在了程营村部,并特意邀请了两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3名县人大代表和部分村民旁听。

    据原告方诉称,2016年5月,程营村肖楼自然村4个小组的村民与淅川县某园林有限公司通过协商,以每年每亩880元的价格租赁该组土地155.2亩,并约定了付款方法、时间和违约责任。被告在给付2017年的土地租赁金后,2018年、2019年两年的土地租赁金到期经多次催促未予兑付,当地村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派小组长为代表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在租赁土地使用过程中,因雨水过于充沛导致11万棵河道景观园林淹涝致死,造成巨额损失,从而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租金。

    “为保护水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在南水北调中线渠首大渠两侧土地种植园林是好事,我们要理解他的出发点是好的。”此案审判长、九重法庭庭长、县人大代表张玉锋对被告的行为给予了肯定。

    “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但不能因为受灾、受损失,就不按时给老百姓出租赁费,做生意要讲诚信!”人民陪审员、九重村党支部书记王海青劝道。

    在法官、陪审员、人大代表们的积极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园林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前支付程营村肖楼自然村4个小组的村民的土地租赁金273152元,如到期不支付,自愿于2020年1月22日前将租赁的155.2亩土地清除其上附着物并进行复垦,交还给当地村民。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淅川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渠首,肩负一库清水送京津重任的实际,向旁听人员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宣讲。

    “法庭现场开庭向群众解释清楚,还我们村组干部一个‘清白’,可是帮了我们‘大忙’。”程营村党支部书记杨书全感激地说。(张森 张长海)

    http://newpaper.dahe.cn/hnrbncb/html/2019-10/31/content_379379.htm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河南日报》(农村版)2019年10月31日7版“法治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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