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人民法庭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5月,淅川县某园林公司与九重镇程营村肖楼自然村4个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在支付了第一年租赁金后,该公司以雨水淹死11万棵河道景观林树苗为由,迟迟不予支付其余租金。无奈,村民代表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在法官、陪审员和旁听人大代表们的积极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向旁听人员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宣讲。
图①:法官踏着泥泞查看现场。
图②:庭审现场。
图③:休庭间隙,人民陪审员、九重村支部书记在做被告工作。
图④:原、被告在调解笔录上签字。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9-11/04/content_161852.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