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鬼迷心窍

欲让共享单车变私有

发布时间:2020-01-08 11:06:07


    本报讯(记者 王勇 通讯员 张长海)看到路边的共享电动车,一货车司机一时鬼迷心窍将车偷走。12月3日,淅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县城中心文化广场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2019年7月10日凌晨3时左右,家住湖北老河口的被告人张某驾驶一辆货车,途经淅川县城德威书院附近时,将停放在路边的两辆“松果”共享电动车装进货车盗走。回家后,因无法扫码不能骑,在妻子的提醒下,张某连忙委托朋友将共享电动车运回淅川,并于次日到淅川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我也是鬼迷心窍,想着顺手弄两辆电动车回去,没事能和媳妇骑着转转……”庭审中,被告人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法庭经过审理后,当庭判处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拘役一个月,处罚金1000元。据了解,这是淅川县法院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通过组织法官开展宪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弘扬法治精神。③9

    文章出处:2019年12月5日《南阳晚报》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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