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从疫情防控大局出发,利用微信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在承办人员卢晓娜的努力下,通过微信在线指导被申请人将6万元欠款转账履行完毕。
2015年4月,海某与华某签订借款协议,后华某向海某出借16万元借款。至协议到期,海某并未按借款协议履行义务,后华某多次要求海某返还其出借的款项,但海某找种种借口不予归还。华某遂将海某诉至淅川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由海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华某借款16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海某仍拒不偿还。2019年8月,华某向淅川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司法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现其仅有几十元的银行存款,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最终法院依法将海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执罪。迫于拒执罪压力,海某在春节前与华某达成和解协议,先履行10万元,其余6万元约定2020年2月10日前履行完毕。
2月初,承办人卢晓娜就提前与海某联系,提醒其别忘记了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但海某感到疫情期间法院干警不可能对自己采取什么强制措施,就找借口说钱没凑齐,还不了,企图钻空子。卢法官耐心的做好释法明理,并向被执行人阐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按期履行能减免部分利息,逾期则需全额支付利息及拒不履行疫情过后将追究拒执罪的法律后果。经过大量的释法,被执行人说会积极筹钱,但因为限行和安全,不知道如何履行。
2月10日,根据双方意见,卢法官添加了双方微信,线上指导海某其将钱款转至法院标的款账户,并将有关转款凭据提供给申请人华某,待疫情解除后到法院办理有关领款手续,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淅川法院在突如其来的疫情面前,勇于担当,不辱使命,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处理好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的关系,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和法院干警的安全和健康,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