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建军诉李红伟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4 08:08:49


    河  南  省  淅  川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李红伟:

    本院受理原告全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326民初206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2020年6月4日上午9时)在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无故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淅川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联系电话:胡法官186*****

责任编辑: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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