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淅 川 县 人 民 法 院 关于南阳恒利达铅品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竞选管理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4 08:09:39


    申请人淅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对被申请人南阳恒利达铅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拟予立案受理。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性选任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人淅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供的资料显示,南阳恒利达铅品有限公司系原国有淅川化冶总公司与香港恒利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经营企业,住所地为淅川县城灌河路400号,公司类型为合资经营港资,注册资本七十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周伟,现已歇业。

    被申请人南阳恒利达铅品有限公司在1999年至2001年期间,多次在申请人处借款,合计借款总额达212万元,且逾期利息及违约责任金约400万元,该企业已于1998年停止经营,且仍有其余下欠债务不能清偿。申请人淅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此提出申请,要求对南阳恒利达铅品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为编入南阳市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但不得具有相关规定中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违纪不良纪录。

    三、申报方式

    报名:填写《竞争管理人申报表》,并于报名期限届满前连同申报资料一并以书面方式(一式七份)提交本院,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18时(包含收到邮件截止时间)。

    申报资料须包括:1.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规模、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材料、拟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情况等;

    2.曾经担任管理人参与审结的破产案件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案件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职工人数以及个案工作特色、亮点、体会等);

    3.本案的清算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思路、计划、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及疑难问题的针对性解决预案等;

    4.参与本案竞争性选任管理人的计酬和可接受折扣等;

    5.正在担任管理人承办的案件数量及进程,迟延结案的主要原因分析等。

    四、选任

    本院组织评审人员对各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评审及实地考察后,择优选任本案管理人和备选管理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莉

    联系电话:186*****

    0377-69360607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淅川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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