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路晒麦惹纠纷 当庭履行“邻更亲”

  发布时间:2020-04-10 14:24:04











    4月8日下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上集法庭到该镇下集村群众文化广场,就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案现场巡回开庭。

    据原告诉称,2018年6月6日,被告付某在家门口的乡村道路上碾压、晾晒小麦,原告马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至该路段时,车轮打滑后侧翻,造成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双方本是邻居,因为赔偿一事无法达成一致,遂起诉至淅川县法院上集法庭。承办法官,上集法庭庭长马华强为了避免“审理一案,两家结怨”的局面,先后多次上门做双方工作,力促和解。在双方关系有所缓和后,考虑此类案件具有典型意义,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方”的效果,将“法庭”与“讲堂”搬到现场审理进行“以案释法”。

    “闺女不该上门辱骂、吵闹,我代表孩子们向你们道歉!我们也有错,事发后没有及时上门看望慰问,商量赔偿事宜……”。在当天的庭审中,经过法官、村组干部、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由当初的各执一词,争辩激烈,互不相让到主动检讨了自己的错误。

    很快,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被告付某当场支付原告马某各项费用共计18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马华强还向旁听群众赠送了《法在身边》书籍。上集镇司法所所长黄银娥作了有关《酒驾的危害》法治讲座。她通过真实案例让大家了解酒驾案件判刑及处罚标准,结合酒驾对于个人仕途及孩子读书工作的影响为村民们进行了提醒。

    上集镇正乡级干部李士新结合该案件有感而发谈了自己体会:提醒广大村民法治社会人人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并结合道德经教育引导村民们要妥善处理邻里关系。同时赠予 “长期共存,守望相助,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表示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大家最大的帮助,共奔致富路。

    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法院采用现场开庭向群众释法,倡导邻里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礼让待邻,守望相助的情怀,为构建和谐文明的邻里关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一堂非常生动的“法制课”。旁听了案件审理后,上集镇人大代表王国有称赞。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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