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紫关法庭:继承闹纠纷,巡回解纷争

  发布时间:2020-12-21 09:54:02



    俗话说的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若债权人或债务人死亡,是否会“人死债消”?12月17日下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荆紫关法庭现场开庭审理了这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王某的丈夫张某某是做木材生意的,因生意周转,张某某多次向原告借钱。2018年8月9日张某某再次向李某借钱,并经原告要求出具了借条,欠款人张某某欠原告李某现金35000元。后来陆续还原告3200元。哪知,没过半年,王某的丈夫却因交通事故去世。李某也急着用钱,想到张某某死后,家属继承了张某某的遗产,也应依法继承张某某的债务,随即将张某某的4名法定继承人在6月29日起诉至淅川县人民法院。

    淅川法院巡回法庭依法此案,4被告的委托代理人认为,张某某生前所签署的借条无一人知晓并对借条的真实性难以认可,而4被告也放弃了遗产继承,无义务履行该还款义务。原告李某认为张某某生前在老家建有2层砖混结构楼,属夫妻共同财产,理应连债务一起继承,双方争论不休,后经法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庭履行了债务。由被告用微信支付给原告12000元。

    审判员邓峰说:当继承人在继承了死者的财产的时候,同时继承的还有死者的债务,当然继承人是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继承债务。旁听群众说;这真是给上了一节生动的普法课啊。

责任编辑: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