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偷了两个西瓜,瓜农对娃们实施水里浸、石头砸,迫使跪在地上吃粘了沙子、牛粪、污泥的西瓜,还进行殴打;并要求家长带100元钱赔西瓜

为了两个西瓜 咋能这样“惩罚”娃?

  发布时间:2010-05-25 10:44:47


两个娃下河洗澡时,顺手摘了两个西瓜。瓜园老板王某得知后,对这两个娃实施水里浸、石头砸,还迫使其他五个娃跪在地上吃粘了沙子、牛粪、污泥的西瓜,进行殴打;并要求家长带100元钱赔西瓜。525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两个月。

2个西瓜 7个娃受“惩罚”

2006619下午,淅川县某初中学生王某、王某某二人在金河镇钟吴店河里洗澡时,趁机窜入被告人王某紧邻河边的西瓜地 里每人偷摘了一个西瓜,正当二人抱着西瓜逃离时被看瓜人孙某(14岁,系被告人王某的侄子)、李某(14岁,系被告人邻居)发现。随后,被告人王某伙同孙某、李某追至河边。当时,河里还有张某、杨某、朱某、赵某、宋某五人洗澡。偷了西瓜的王某、王某某二人看后边有人追来,情急之下急忙跳入河中混在这五人里。被告人王某追到河边后先后打了王某、王某某,又将其往水里浸,并用石头砸。随后,被告人王某认为这七个娃是一伙的,就他们全叫上岸,指使其侄子孙某和李某二人用木板将这七个脸、手掌、屁股、背等部位都不同程度打伤,并让这七个娃跪在地上吃粘了沙子、牛粪、污泥的西瓜。后来,被告人王某又叫来其哥王某某,王某某到场后自称是派出所民警,又对这七个娃进行殴打,逼每个孩子给家长打电话,让带100元钱赔偿西瓜。家长到场后将七个娃带走,非法限制七个娃人身自由长达2小时。

后经鉴定,王某、张某、朱某的损伤系轻微伤。

家长:为了两个西瓜,咋能这样“惩罚”娃

王某的父母认为:看见地里有西瓜,就是大人见了,有时也免不了想摘个尝尝,更何况娃们还是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才十一二岁,还不懂事。如果当时发现后告之父母,我们也不会说坐视不理。可能被偷了两个西瓜,有点生气,是想给娃们一个教训,但再怎么着,也不能这样“惩罚”他们,实属不该。

一怒之下,家长将瓜园老板王某告发。

 

法官:情节恶劣 构成寻衅滋事罪

淅川县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庭长王平法官认为:此案中,被告人王某主观是因其西瓜被偷很生气,出于泄愤殴打了他人,犯罪的主观意图并非是想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但性质的关键是被告人王某在丢了两个西瓜后,不是抱着对未成年的孩子们进行教育的思想,特别无故随意地殴打在河里洗澡与偷西瓜无关联的其他人的随意性特征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严重损害了孩子们的人身安全,特别是容易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造成创伤,情节比较恶劣,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项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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