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一:建立“法官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制定“法官回访当事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扎实开展回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
实事二:推广巡回审判合议庭制度,把法庭开到村镇、社区、企业、学校、医院,通过深入基层,就地开庭、听证、合议、调解等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
实事三:认真贯彻《中共南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法庭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淅川县委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法庭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广、完善、规范社会法庭工作,实现“一乡(镇)一庭”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强立案预登记和委托调解工作,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实事四: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完善立案、信访大厅的硬件设施工作制度,设置诉讼引导员,方便群众诉讼。
实事五:认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邀请人民群众参观法院,让群众了解司法。
实事六:将庭审活动依法对公众全面开放,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要提前向人大、政协报送排期开庭日程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随机择案旁听;对重大案件,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审判或监督执行。
实事七:做好2011年底前实现对依法公开审理、群众广泛关注、宣传教育意义重大案件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准备工作。
实事八:严格落实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规定,对符合直接送达条件的,直接送达裁判文书;无论公开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
实事九: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范围、按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严禁收取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费用,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实事十:要加大对生活特别困难案件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对无力承担开庭、听证期间食宿费用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食宿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