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法院招聘5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9 19:38:40


    根据工作需要,淅川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庭前准备,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协助法官调查取证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的来访和阅卷事宜,接收、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审查、送达诉讼材料,搜集整理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校核、印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以及院安排或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3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2、具备基础法律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及办公自动化技能。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违法违纪处理,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法律类,计算机类,文秘类,或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1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从上往下):

    1.填写《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户口是集体户的,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若无,则无需提交)。

    以上材料在报名截止前交至淅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813房间。

    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聘用。

    (三)考试形式

    本次采用面试和相关知识测试相结合。考试有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有效成绩=面试成绩×40%+测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规定执行。

    四、聘用

    对于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分配至相应工作岗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间,若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岗位的情况,依照相关规定,不予聘用。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与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五、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待遇与当前院招聘人员工资待遇一致(交“五险”)。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淅川县法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七、监督

    1、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淅川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咨询和举报电话为:

    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377-63079950

    淅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377-69360659;监察室办公室:0377-69360692。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在淅川县人民法院网(http://nyxcfy.hncourt.gov.cn/),淅川县法院“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公司

    2021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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