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 “三项重点工作”,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按照南阳中院的要求组织开展了“百日办案竞赛”活动。活动中,该院与落实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相结合,办案过程中把司法为民、便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拉近司法工作与群众的距离,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是在办案竞赛活动中,扎实开展回访当事人工作和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坚持“三个必访”,即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必访,正在信访的案件必访,上级机关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必访。要求各业务庭在办案竞赛活动中,每位法官回访当事人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人。同时,在巡回审判中,还要积极开展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工作,与基层组织和基层群众座谈,征求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在办案竞赛活动中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把庭审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要求各人民法庭、民一庭、民二庭和行政庭诉讼案件的巡回审判率不得低于43%。凡是巡回审判的案件都在卷宗中显示巡回审判的时间、地点和诉讼活动的过程。
三是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各项措施,实行“一站式服务”。凡是符合立案案件,在一个小时内办理完所有立案手续;对于行动不便的,上门立案;对于工作日没有时间到法院立案的,设立假日法庭,预约立案;属于特困群体的,尽可能为其减、缓、免诉讼费用,并提供必要的食宿费用。
四是全面落实审判活动开放制度,增强司法活动透明度。凡是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在发布开庭审理公告,在办案竞赛活动期间各人民法庭必须至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1个案件的庭审,院内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和刑庭必须至少有2个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提高直接送达比率,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一律直接送达。
五是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在办案竞赛活动,院活动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督查,通过核对结案数,查阅卷宗、检查台帐、走访当事人、旁听庭审等形式,对“十件实事”的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一月一总结,一月一通报。凡完不成“十件实事”各项指标要求的,取消办案竞赛活动的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