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淅川县法院党组作出决定,对参与抗洪救灾的干警进行通报表彰。
7月24日,淅川县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仅7月23日晚8时至24日6时,县城城区降雨量高达190毫米,一天总降雨量为209.6毫米,是该县1957年气象站建立以来最大降雨量,超过全年降雨总量的1/4,致使沟满河淤,洪水泛滥,许多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面对特大险情,淅川法院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50余名干警根据院党组的统一安排,在院领导的带领下,迅速到县城附近的灌河大堤指定位置,协助防洪官兵装运沙袋,维持秩序,疏导交通,疏散围观群众。当天夜里,法院将参与抗洪救灾的干警分成三个小组,按照县防洪抗旱指挥部的安排在水塘坝、河堤上巡逻,协助抗洪官兵装运沙袋,帮助群众转移。
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暴雨袭击,淅川县法院干警表现出了强烈的大局观和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在赶赴抗洪一线途中,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袁国华接到家人打来的电话,他老家(淅川县大石桥乡)五间房屋被洪水冲倒,84岁的老父亲险些被砸伤。他一边打电话托乡亲们代为照料,一边毅然带领全院干警冒着倾盆大雨按照有关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抗洪救灾工作。另2名中层负责人因病正在医院输液,接到通知后很快赶到抗洪现场。法院干警的表现受到了淅川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为表扬先进,激励全院干警进一步发扬团结、务实、奉献、组织性高、战斗力强的作风,淅川法院对参与抗洪救灾的干警进行了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