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区块链存证技术的建议书

发布时间:2022-05-20 16:26:02


淅川县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区块链存证技术的建议书

 

辖区内各法人机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电子证据日渐成为司法审判中常见证据种类。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6月17日发布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明确电子化材料的“视同原件”效力规则和审核规则。202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要求人民法院通过智慧服务系统相应平台和司法区块链核验当事人通过区块链平台提交的相关电子文件和数据等证据材料。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化解各类案件纠纷,以科技赋能加快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实际应用,淅川县人民法院建议当事人提交电子证据时,可以使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证据,以固化的电子证据确认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当事人在出示电子证据时,不再需要将其打印出来转化为书证,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证据存证完全线上办理,不受时空限制,解决了疫情期间提交证据的难题。

 

  电子证据上链存证是实现区块链技术司法应用的关键环节。各法人机构在诉前和诉中可通过区块链平台对电子证据进行“上链”存证,在诉讼过程中,使用在线证据校验工具对证据进行核验,如果校验通过则证明该证据自产生时上链到现在未发生篡改,可以推定其真实性和证明力。

  区块链证据不局限于法定电子数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也可通过电子化后存储于区块链平台。使用场景包含不限于知识产权保护、网络金融借款合同、公证处公证、司法鉴定、劳动仲裁、金融仲裁等。

  上链存证便捷高效,省时省力,建议有条件的法人机构可选择使用区块链存证平台固定证据,提升证据效力,方便群众诉讼,实现庭审快速质证,提高效率。

  淅川县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各行业的联络和沟通,充分利用区块链的“诚实”与“透明”,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司法可信服务,实现司法活动中的电子数据可核验、可追溯,全面提升法院司法能力、效能和公信力,加快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淅川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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