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会上,对一批审判质效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淅川县人民法院因工作成绩突出,荣记集体二等功。
2020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淅川县法院党组班子深入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院干警,紧扣工作大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真抓实干、顽强拼搏,为全县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合计5878件,审结5739件,诉讼案件结案率97.64%,居全市法院第1位;共收各类执行案件3093件,执结2940件,执结率95.05%,执行到位金额1.80亿元。因工 作成绩突出,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评为 “信息工作表现突出基层法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网上办公办案工作先进集体”;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由淅川县人民法院牵头,与湖北省丹江口市、十堰市郧阳区、郧西县、陕西省洛南县、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联合签署的《关于建立司法联动机制协同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生态生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淅川法院将以此次工作会议为契机,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忠实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升审判质效,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为大美淅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