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淅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2024年1月22日,巡察组向淅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及整改成效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淅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督察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督察、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上下联动,凝聚合力。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党组书记、院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多次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认真抓好分管工作整改,院内各部门对照整改方案抓好具体措施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直面问题,加强统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每项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全面、详细、精准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立行立改,完善机制。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抓好建章立制,把制度建设落实到巡察整改的全过程,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使巡察整改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升,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截止4月22日,巡察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制定的9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98条;巡察移交16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6件;政务警告处分2人;巡察移交25件信访事项,已办结25件。
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作为必学内容,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深悟透弄通做实。定期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形成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
2、关于主题教育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淅川县人民法院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进全员政治轮训,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二是制定《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学习;三是严格按照主题教育研讨发言要求,组织班子成员撰写主题教育研讨发言稿,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
3、关于落实“执法司法为民”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淅川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试行)》,并增设便民诉讼智能设备,提高诉讼服务水平。二是立案庭召开关于巡察反馈“立案难”问题的反思整改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召开律师座谈会,凝聚合力,共促诉服效能提升;定期召开“法治星辰”课堂,定期开展诉前调解及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学习培训,提高干警业务能力;深入了解姚建伟投诉不立案的情况,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解释,形成专项报告。三是制定《诉讼服务中心窗口立案工作规范》《关于容缺受理机制的若干规定》《“网上立案”便民诉讼服务措施》,对诉服人员的立案服务、司法礼仪、工作要求等进行规范。
4、关于司法救助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支付的案件,逐案进行分析研判,目前救助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二是完善司法救助金支付工作制度,畅通司法救助金的申请和发放渠道。三是加强对司法救助金支付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淅川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资金支付监督制度》,接受司法救助委员会、县委政法委等各部门监督,规范司法救助资金的收支、使用及监督管理。
5、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淅川县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二是院领导带头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作《2024年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活动台账》,及时发现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形成《2024年第一季度“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报告》,各部门签署《“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书》,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形成常态化机制。
6、关于在保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淅川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发挥好领导作用。二是加强审限节点管理,重点关注立案、审限、案件办理时长、执行等重要节点。三是提升营商环境案件转移效率,对案件标记加盖营商环境印章,严格涉营商环境案件审限管理,严格执行审限管理的相关规定。四是强化“两提示一敦促”工作机制落实,对“两提示一敦促”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五是加强营商环境工作通报。六是加强长期未结案件通报及清理。
7、关于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河南省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把学习内容与当前的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决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二是完善《淅川县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制作2023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台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情况。
8、关于践行“枫桥经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度“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方案》,积极推动党委政府提升万人起诉率在“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中比重;制作《2024年社会治理专班重点工作台账》,每季度发布各乡镇万人成讼率,并形成情况报告,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诉源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参考。二是与县司法局共同制定《特邀调解员培训办法》《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能,不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三是传承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完善巡回审判的激励保障和执行机制,以公开审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形式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新春走基层”“普法进校园”等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化解基层矛盾。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完善涉法意识形态舆情风险排查制度,常态化开展涉法负面信息监测工作,紧盯重要时段、敏感节点、重点部门,每月排查敏感事件;制定《淅川县人民法院宣传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负面网络舆情防范应对工作机制。
10、关于以案促改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以案促改常态化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淅川县人民法院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常态化的实施细则》。二是制定整改计划。严格按照整改通知及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大案大改、小案小改”,班子成员出现问题,在班子内部以案促改;非班子成员出现问题,在所在党支部开展以案促改。三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通过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以案促改警示大会;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进行批评和相互批评。针对其他非班子成员,其所在党支部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
11、关于落实上级整改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作“作风纪律负面清单”,在全院开展作风纪律问题专项整治。每周带班领导至少组织一次院机关纪委、政治部对办公环境秩序、庭审、公务用车、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督查,并在院钉钉群发布督查通报。今年以来,共明察暗访16次,发现作风问题8人次,处理2人次。
12、关于主体责任安排部署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实现宣传教育常态化,增强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对院机关和上集法庭、荆关法庭、九重法庭更新党风廉政建设版面,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
13、关于2020年以来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二是对2020年以来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中层以上领导填写并签署“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表”,通过自我加压的方式防腐拒腐。三是填写“个人问题清单”,深入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目标,并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情况。
14、关于巩固教育整顿成果部署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警对巩固教育整顿成果部署要求进行学习,对教育整顿期间出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二是制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确保队伍干净纯洁。
15、关于党组成员履行责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好“一把手”上专题廉政党课制度。二是院长、院其他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各法庭庭长由分管院领导进行谈心谈话。三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中层和干警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提醒,强化压力传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
16、关于处理问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有关问题线索,我院已移交至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目前,正在对该问题进行核实。二是建立督导整改跟踪问效机制,出台《淅川县人民法院违规违纪问题自查自纠机制》《淅川县人民法院内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
17、关于自查自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干警违规违纪问题自查方案,在全院开展干警违规违纪问题自查活动,各部门干警填写违规违纪自查表。二是对查纠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并形成全院违规违纪问题自查报告。三是制定《淅川县人民法院违规违纪问题自查自纠机制》,筑牢廉政防线。
18、关于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机关纪委人员配置,加强力量,抽调一名同志充实到院机关纪委。二是积极构建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内部监督工作体系,出台《淅川县人民法院内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三是对办公用房开展常态化全面检查,做到立行立改。
19、关于“三个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一名干部,因被当事人投诉违反‘三个规定’被派驻纪检组提醒谈话”问题,各部门召开落实“三个规定”具体要求会议,查看问题整改成效。二是各部门定期开展“三个规定”日常教育,加强对“三个规定”重要内容、要求的学习教育。三是召开党组会议,对“三个规定”有关情况进行讨论,制定《淅川县人民法院干警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并由全体干警签署。
20、关于廉政风险防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存在“先施工安装,后签订合同;机关公务车辆运行维修费用居高不下”的问题,由主管院领导对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认真分析机关公务车辆运行维修费用居高不下的原因,制定《淅川县人民法院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减少机关公务车辆运行维修成本。
21、关于院庭长监督制度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三年的发改案件进行评查,制作“2021年-2024年2月被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台账”,并形成分析报告。二是定期对发改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重点关注落后质效,向有关部门发放“2023年审判质效重点指标情况提示函”。三是完善《淅川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淅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的作用;制定《关于规范发改指案件判前双向沟通反馈工作的意见》。四是制定《淅川县人民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定期对“四类案件”的监管情况进行通报。
22、关于审判监督职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1年以来,淅川县检察院对县法院发出的书面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问题,列出清单,进行认真分析研判,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对淅川法院近三年来落实检察建议情况作出专项报告。二是按照最高院新的指标体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淅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淅川县人民法院“优秀工作机制”评选方案》《淅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等14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审判监督管理、问题调研等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三是以落实“阅核制”为抓手,加强对法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发挥好审委会作用,定期对改判案件进行评析并形成专项报告,切实做好重点案件评查监督工作。
23、关于接受社会监督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3年10月淅川县‘副局长、科(股)长’现象专项整治工作中,法院一部门评议位次落后”的问题,由该部门进行反思整改。二是持续开展旁听庭审、律师座谈会、公众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群众参与并监督法院日常工作。三是定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并进行现场直播;与自然资源局联合设立不动产登记查控窗口,建立联控专网。
24、关于未依法按时送达有关文书问题
整改情况:对有关案件进行统计,逐案进行研判,不存在问题的作出解释说明;存在问题的,属于我院的问题的,立行立改,并进行情况说明,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5、关于执行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的问题,逐案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确定下一步工作方向,形成专项评查报告。目前,已整改完成。二是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恢复执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保证在以后的执行工作中,规范流程节点监控、执行案款管理和案件终本程序。三是制定《淅川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办理标准的方案》,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26、关于类案不同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期间,抽取的危险驾驶类案件,逐案进行评查,总结出“类案不同判”的原因主要是“犯罪情节不同”“社会危害性不同”。二是加强裁判规范化建设,出台《淅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定期对阅核制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完善《淅川县人民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淅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淅川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等,定期开展“法治星辰”“法官大讲堂”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审判业务的培训和指导。三是做好“法答网”“发改指”平台应用的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开展“法答网”专题培训。
27、关于法律文书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法律文书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能纠错的已进行纠错,并进行问责处理;充分发挥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阅核制”工作要求,出台《淅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确保办案质效和公正廉洁;持续对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上级法院制定的文书规范,定期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提高法律文书写作水平,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28、关于个别干警存在入股经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核查2名干警持有企业营业执照的情况”,马某所持有股份系其亲属赠与,已在入职前(2021年7月)将股份全部归还并进行变更,且其亲属后均退伙,并提供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刘某所持有股份系其父亲赠与,其本人已将所持股份全部归还并进行变更,并提供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二是全院干警填写违规入股经商自查信息表,确保不漏一人。
29、关于文明执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反映法院工作人员作风问题,加强对全院同志的管理教育,持续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二是加强审务督查,定期对上班纪律、工作日饮酒、诉讼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态度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三是加强对干警的管理和作风建设,更新审判庭桌面“规范庭审提示卡”,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的通知》,分别对仪装仪表、庭审行为、技术保障进行规范。
30、关于民主集中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严格执行党章党纪,着力提高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的执行力。二是完善《淅川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落实能力。
31、关于民主生活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淅川县人民法院民主生活会制度》,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班子成员批评与相互批评等活动,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及时予以诫勉。
32、关于专业特殊人才引进培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长期培养和引进人才工作计划,目前引进人才的主要方式是招录法检专项选调生;向淅川县委政法委推荐年轻的五名同志担任淅川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二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大业务培训,探索多种人才培养模式。三是以“渠首法苑”平台为依托开展论坛,通过政治轮训、专家辅导讲座、“法官大讲堂”、外出见学等方式对广大干警特别是员额法官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培训。
33、关于聘用人员监督管理问题
问题33:一是完善《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从履行职责、考勤请假、工资奖惩、考核测试、工作调整等方面进行规范,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加强对聘用制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对聘用人员工作行为。
34、关于对干警业务培训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2024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采用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以部门和党支部为依托,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
35、关于暖警爱警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因公伤残干警的支持帮助。2024年年初,院领导分别对我院2018年2名因公伤残的干警进行年度慰问,并关爱2名生病干警的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对术后是否影响生活等方面进行了解,嘱咐生活及工作中有任何困难及时向院里反应。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关爱激励干警担当作为的意见》。由院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定期与干警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干警实际需求,做好常态化帮扶救助工作。三是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组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法官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保护法官的合法权益。
36、关于对基层干警关心、基层法庭人案矛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注干警心理健康,严格落实健康体检、带薪休假等待遇。二是将力量向法庭一线倾斜,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到法庭工作,2024年拟招录的4名公务员和1名选调生,优先安排至派出法庭工作;坚持多样化培养,通过线下培训、远程教学、院校合作等方式,为员额法官提供更多锻炼的机会。三是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建立“双推送机制”,依托县、乡、村三方调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全面缓解办案压力。
37、关于宣传先进典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开展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等评选活动,及时在院公众号和官网发布表彰信息及先进事迹。二是出台《淅川县人民法院关于选树和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工作方案》《淅川县人民法院优秀干警先进事迹宣传工作方案》,发挥好模范引领作用。
38、关于学习法治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检验整改成效。二是完善《淅川县人民法院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三是扎实做好理论中心组学习,建立政治理论学习督导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日常学习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学习情况、进行理论测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更强信念筑牢绝对忠诚。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坚持和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切实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以更大作为护航发展。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行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持续推进轻微犯罪治理。积极主动助推法治淅川建设,强化府院联动,促进政通人和。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让“渠首碧水,司法护佑”进一步擦亮“生态绿”。
(三)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宗旨。持续深化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解纷建设,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办成事”。强化担当精神和为民情怀,“如我在诉”办好关系群众安居乐业的民生“小案”。持续打造“守护少年
与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好基层法庭工作,大力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活动,纵深推进诉源治理。积极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化执源治理,最大限度兑现胜诉权益。做实涉诉信访“有信必复”,加强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四)以更严要求锻造法院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抓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反腐败斗争在人民法院永吹冲锋号,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9360695;邮政信箱:河南省淅川县城北区淅川县人民法院;邮政编码:474450;电子邮箱:xcfyzxbgs@163.com。
中共淅川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6月6日